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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頭殼newtalk 暑假要到了,七、八月是出國旅遊的旺季,有出國經驗的民眾應該知道,如果攜帶總額超過1萬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,需要向海關登記。現在為了配合《洗錢防制法》的修正,自今日(6月28日)起,新制上線囉!除了高額外幣之外,超過新台幣10萬元現鈔,折算金額超值的黃金、裸鑽等物品,也都需要向海關辦理申報。 今年3月時,財政部關務署已公布將新增「出入國境者攜帶新台幣10萬元之現鈔,或總價值達1萬美元以上之黃金及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,均應向海關辦理申報」之規定。因此,如果旅客出入境時,攜帶總價值逾新台幣10萬元現鈔、總價值逾等值 1萬美元外幣、香港或澳門發行的貨幣現鈔、逾 2萬元人民幣現鈔,與包括無記名之旅行支票、其他支票、本票、匯票,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的其他有價證券,皆需向海關申報。 除此之外,民眾若攜帶黃金、珠寶等首飾,或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的物品,要注意價值數額。黃金折算金額為2萬美元(約新台幣60萬元),鑽石、白金及珠寶等折算金額在新台幣50萬元以上者,都需要向海關申報。要出國的旅客們千萬要注意,如果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,海關會針對超量部分的物品進行封存或處以罰鍰,不僅造成自身麻煩,還會有所損失。
出國注意!超攜現金要申報以免遭受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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