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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蝶戀花賞櫻團遊覽車在13日晚間9時許,於國道5號接國道3號轉彎處,發生重大翻車事故,共造成32死12傷。圖為大型機具將翻覆邊坡的遊覽車翻正。(圖/記者林調遜攝,2017.2.14) 對於遊覽車翻覆事故,社會民主黨今(14)日表示震驚,並為此事哀悼,強烈要求政府正視客運業中普遍的駕駛過勞問題,並從制度面檢討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》通融運輸業違反《勞動基準法》的問題,杜絕悲劇再次發生。 社民黨指出,雖然《勞動基準法》規定勞工每日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,但在2010年所修改的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》19之2條中,大客車駕駛的工時卻被允許放寬到「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」,這還不包括駕駛於上路前的事前準備時間、旅程中雖未行駛但隨時待命等候旅客上車之時間等。 社民黨進一步表示,如此一整天下來,大客車駕駛的工時可能動輒超過12個小時,到了晚上體力與反應力都已大幅耗損,卻還要載客返家,社民黨質疑「以這種司機的過勞狀況,長久以往,如何可能不出事?」。 社民黨直言,這次的國道事故不是個案,而是冰山的一角,多年來已有多起因公車或客運司機疲勞駕駛而造成的交通事故,例如去年台中市捷順客運公車司機鄭志明在駕駛座上腦中風而死,爆出他生前幾年的每日工時都高達14、15小時。 社民黨呼籲,政府應盡快檢討現行汽車客運業的工時與排班相關法規,保護駕駛、乘客以及用路人的生命財產權。以日本為例,日本規定於夜間行使的巴士需要有2名司機輪流行駛,甚至還會在車上設置司機休息室;但即便如此,日本還是在去年發生14死27傷的輕井澤觀光巴士翻覆事故。 社民黨最後表示,台灣在這方面的法規付之闕如,更應該徹底檢討法規,加強對巴士、國道客運等汽車運輸業的管理與監督,改善汽車運輸業人力缺乏、司機過勞的問題。

正視客運業過勞 社民黨籲檢討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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